第五卷 狗男女 第三十五章 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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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有神灵用那一览无遗的洞察之眼,来窥视福兰·弗莱尔与佩姬·冯·科摩的脑子,会发觉两人极为相似,聪明、狡诈、固执、逻辑缜密、懂得借助外力、精通法学、行事别具一格,有着天才的闪光点和自负。

    但这对思维构造上的双胞胎,在性格上却丝毫没有合拍之处。

    这源于两人背道而驰的道德观。

    道德是种奇妙的情感,它让人摆脱野蛮,脱离蒙昧,如创造天地的神,在人心中分离出善和恶。圣人因它产生崇高的美,恶徒由它发出腐臭的气息。它如空气般瞧不见摸不着,但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如果失去道德产生的秩序和约束,整个社会都会混乱甚至崩溃。

    他们都不是有自我1 6 k  小 说  首发毁灭倾向的厌世者,也不是慈悲为怀,愿以微薄自身来承担世间苦难的圣人,而倾向于现实的利己主义。

    只不过佩姬傲慢地践踏嘲弄着道德,认为它只不过去弱者企图保护自己的幻影,在姑娘的视野中,名声赫赫的家族,高楼林立的城市,辉煌庄严的国家,都和野生的丛林无异,甚至更加残忍。

    在丛林中,道德、怜悯、爱,都是死神的毒药。

    福兰却认可道德,懂得要向这至伟表现出卑微,固守着最后点清高,当他为佩姬的要求,为案子做出有倾向性的不公判决时;当他得到在旁人眼中,是值得羡慕的机遇时,心头都会感到挣扎和苦痛,像有着噼噼啪啪的火星时刻灼痛。

    对,就是因为这点点苦痛,福兰终究成为了他自己,而不是另一个,长着那东东的佩姬。

    所以他们之间没有拥抱,只有仇恨。

    这本源上的差别并不能让人察觉,至少在黛丽安·西瓦尼亚眼中。

    她的新主人兼监视对象,和女主人是同一类人,喜欢独处,擅于思考,表面优雅礼仪,但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此刻小女仆刚被福兰从卧室里赶出来,原因是当男人拉开灯时,发觉这位妙龄姑娘正躺在自己那张大床上。

    “你在做什么?我说未经许可。不要随意出入我的房间。”

    “暖床。”

    “暖床?”

    “如果让主人直接睡入冰冷的被子里,可是我地失责。”黛丽安用那种纯真柔弱的神情说,睡裙吊带的半侧正滑落在手肘处,她解释着,“按东方的传统,这是主人应当享受的权利之一。”

    这种带着性暗示的挑逗,配上那副纯洁的表情,充满着辛辣的诱惑。

    福兰皱着眉头,他知道这姑娘想干什么,只是在搜查行李。查探隐私时被他恰巧堵在了房里。但有必要用这种令人啼笑皆非地理由来辩解么?

    他微微弯下腰,露出一副故作微笑的怪相,用食指的指端托起黛丽安的下巴。亲切地说,“请出去,或者滚出去,语气虽然不同,但涵义却相近。”

    黛丽安受过专业的密探训练,能从最细微处查探到隐藏在虚伪后的真相。

    一个聪明人不可能在大局上给自己留下可疑的地方,但生活给人带来的影响是无法磨灭的,他们在日常的举止中总会让这种生活烙印表现出来,再好地伪装,也会在不经意间露出破绽。暗示着他所经历过地事物。

    “6点十分,伯骑士阁下起床,每天他都在这时刻醒来……对东方风俗极为了解,所说的冒险经历可信度很高……食物偏好于海鱼类料理,不拒绝贝壳、墨鱼肉,这是经年生活于沿海地区的人才会保持地口味,内陆人很少会食用无鳞鱼……”姑娘记录着,对自己苛刻,不近女色。

    曾在海滨城市度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是个严谨的男人。黛丽安评价道。

    相处的时日太短,目前没发觉不合理之处,还需要继续观察。姑娘想。

    假设这位伯骑士阁下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忠诚可信,总会被她发觉出真相。

    黑天鹅堡的藏书馆宛如一个珍品的陈列间,一排排棕色的六层檀香书柜笔直地在光洁的黄杨桃地板上蔓延,每排柜子旁,都放置着精致的三角梯,方便人取到最上层的书本。罗列在柜中地典籍,能让见识最渊博的学者在胸腔深处发出赞叹,萨亚的手稻、罗素的十四行诗禁本、海明斯基的全套著作初印第一版,不少珍品连国家大图书馆都难得一见,这些文学上的收藏价值连城,无法估算。

    纸张和油墨的美妙味道淡淡地点缀在空气中,柔柔的光透过嵌在天顶的五彩玻璃窗,薄纱似地披洒下来。

    不过这间全拜伦屈指可数地私家藏书馆显然是被原主人单纯地当成了品味的象征,你很难找到书籍上找到被翻阅过的折皱,大厅一侧甚至还摆放着台立式钢琴,真正热爱研究学识的人,最厌烦被杂音打扰文字和脑力间的激烈碰撞,哪怕是悠扬舒缓的音乐。

    福兰·弗莱尔安静地在柜子间穿梭,偶尔停下,随手抽出本书,站着看一阵子,他摸了摸一套全彩法学典籍的书脊,这套书内容宏大,详尽解释了每条律文在实际中的运用和经典案例分析,页尾还有法学专家的注释,页数也是相当的惊人,整套足足有十六本,叠起来差不多半人高,昔日他刚成为第七街法庭的新鲜人时,做梦都想买上一套,但定价和微薄薪水的对比,意味着他得攒上大半年钱,前提还是每日只吃两餐。

    他还记得,自己为了省钱,每天花几小时站在一间装潢得颇有品位的高档书店里,一页页翻看,飞快地背诵下来,然后在回家时,将值得揣摩的内容记录到笔记上。

    有一次,他凝神默诵时,肩膀被人拍了拍,转头一看,是书店的老板之一,那是位颇有绅士风度,头发斑白,戴着金框眼镜的学者。

    “你很喜欢它们?”老绅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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