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第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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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匈奴单于多次受到鲜卑的袭击,只得进一步依附汉王朝。后来曹操让梁习以别部司马的身份担任并州刺史。梁习到任之后,以礼相待,劝诱招纳胡狄中之有权势之人到朝中做官。用软办法除掉胡人权贵之后,又征召胡狄之精壮从军。后将这批胡兵远调别处,使得单于无爪无牙,恭顺纳项。这方法简直与孔明先生在益州安抚南蛮的方法一般无二,亦可见曹魏能人之多。在这种情况下,单于在216年投*曹操。曹操为了削弱势力,分其众为五部,每部选尊贵者为帅,别令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令左部居汾阳、右部居祁县、南部居隰县、北部居忻县、中部居文水县。至此,南匈奴国家政权已经没有了。

    对于南匈奴这些部众,我还是相当在意的,因为日后的五胡乱华之时,击败晋王朝,首立政权的就是这些人。而且很好笑的是,他们起事还打得我的名义……於扶罗之孙刘渊就是追尊我为孝怀皇帝,起兵反晋的。

    所以,除了戒心之外,我还对这些〃亲戚〃有着几分好奇。

    我是在渭南见到刘豹的。那时我正奉命巡视各地,来到渭南,而他悄悄渡河,前来见我。

    第一部风云渐掩英雄色第七十二章并州匈奴

    更新时间:2006…11…2014:42:00本章字数:4465

    渭南位于渭河平原东部,因位于渭河南岸而得名。东濒黄河与并州、河南毗邻,西与长安、咸阳相接,南接秦岭与商洛为界,北*桥山与延安、铜川接壤,素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自长安至渭南,我走得极为快意。因为这一路的驰路修得极为平整。从前秦治驰道,高出地面,用铁椎筑土,道茬坚实,宽50步,每隔3丈树青松为志,宽阔平坦,森严蔚然。到汉时依秦制,凡驰道皆由地方官吏管护,随时保养维护。到东汉治驿站,道路更加四通八达,畅通无阻。可惜时至三国,天下大乱,就只有人挖沟,没人修路了。不过,孔明先生十分重视修路,他把抚流民,练精兵,修驰道,治河渠列为四大要务,无论是山中的流民,还是投城的贼盗,亦或是捕获的俘虏,他都从中选出精壮的补充入部队,其余的打散安置,并以工代赈,通过修驰道,治河渠来分配给食物。说起来,先生虽重兵,却似对筑城的兴趣不算太大,这一点他远远比不了李严。李严最喜欢筑城,只要他到了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城池修得漂漂亮亮的,高高大大的,所以每次考绩,李严的名次都极高。但我总觉得他有点搞面子工程的嫌疑。先生却不同,他对于事务的轻重缓急似乎分得极为清楚,哪个城当修,哪个城不当个,哪个城应以什么为主什么为辅,在他这里是一清二楚。关中山川环抱,可以作为险阻,是为战略上的优势,所以修城并不重要;农业发达,可以储粮养兵,是为经济上的优势,所以要搞好水利,使农业的潜力发挥出来;这里原本人烟稠密,民尚耕战,是为天下的中心,但由于久经战乱,人口不是很多,而且东临强敌。修路是为了加快运兵的速度,使有限的兵力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建威大将军赵云与镇东将军领渭南太守庞德就驻扎在渭南。这两头猛虎守在潼关之外,着实令曹魏也要吸几口凉气。当年渭河之战,马超庞德猛攻曹军,若不是曹操校尉丁斐放出大批牛马,引马超军争相取马,又得虎侯许褚掩护,渡过黄河,几乎活擒了曹操。而今,勇猛不下于马超而更为稳重的赵云与庞德引益州精兵驻于此地,比之原来马超十部联军威摄之力更加。来到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张既、郭淮等名将均在潼关,却不敢出关一步。要知道,张既那是曹操手下有名的能臣,封疆大吏,能治民,善用兵,游楚、苏则等人皆出自他的手下。

    渭南虽有重兵,但却繁华的超过想象,有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长安。我开始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后来才看出,原来这里有一个巨大的高邑。此处高邑位于渭河边上,并且大胆的打破了〃午时开市、日落散市〃的常规限制,开放夜市与早市。引发了各地客商们极大的热情。凉州的牛马皮毛、并州地酿酒宝刀、兖州的漆、丝、金、银、铜,荆州的羽、革、砺砥,雍州的琳琅,益州的蜀锦,以及醋酱、蜜浆、粮食、熟食、竹木、文采榻布、皮草药材、书籍字画。。。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热闹非凡。

    虽然处于大战边缘,但只要有利,各地的商人还是带着商队,拼着命的赶来。他们带着刀箭,骑着快马,大碗喝酒,高声叫价,情谊相投之时,百金千金随手而去,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些人与其说是商人,不如说更是冒险者,丰厚的利润让他们可以轻易抛洒自己的鲜血而不皱眉头。

    我开始觉得这样做很不好,虽然我对商人不如士大夫那样有偏见,毕竟我地舅父就是商人起家,但是这样一来,龙蛇混杂,难免会影响渭南的安全。后来才发现赵云和庞德这两个人的高明之处。首先市场位置选择,虽处于交通要道,但却一马平川,且距谓南城较远,就算整个市场的人都是敌人,只消出动一支千人的部队,便可将他们全都赶到渭河之中。其次是商人一多,消息便灵通,四面八方的信息可以轻易汇总,每天总有数十只信鸽从渭南出发,飞向长安,那是先生已训练成网络的信鸽大军,而这个市邑,几乎成了各国地信息交流中心。再次便是这个市邑,可以产生极大的税收,问起数目,简直让我眼红,那居然要比三五个郡国的岁入都要多。

    来渭南与我会面的正是刘渊之父刘豹,他是先代单于於扶罗之子,此时不过三十来岁,有传说於扶黯然销魂得了蔡文姬,其后於扶罗死,刘豹便又娶了这位继母,甚至还有种说法,认为建立后汉地刘渊就是蔡文姬所生。不过文姬归汉也是数年前的事了,若是刘渊果然是文姬所生,那他建立后汉岂不是年已九十多岁?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想到这里我向南方看,离渭南不远就是蔡文姬所居的蓝田,不知刘豹来到此处,会不会有什么感想。

    想到蔡文姬,我便想到了董卓入洛阳时所造的无数血案,以及在此案中匈奴、羌人的所作所为。乱世中的人,都变成了兽,而他们,更是兽中的豺狼。但是,有时与豺狼打交道,也是必须的。

    不过他们进城时,我就在城楼上看到他们,那样子与我想象中的飞扬跋扈相去甚远,除了服饰衣着,简直与普通汉人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这是他们地进步还是倒退。不过,我并不认为一次的见面就可以查清他们的真实底细,所以我对李氏兄弟说:〃想办法,试试他们还是不是草原上的匈奴。〃第二天,他们来向我汇报。这两天由于我没有安排接见他们,所以匈奴部的几名随从就上街四处游荡,似乎看风景的样子,却有意无意间察看城门、军营等地。他们两个找几个羌人,休息时无意间当着匈奴人的面谈起从衣食不饱的游牧生涯,变为现在有了土地之后,可以安定下来的快乐。他们发现,那些匈奴人眼中却含着不屑地神情。

    看来,被迫来居住并州的匈奴,虽然为了表示诚意,从为人到处事都开始变化,却并没有冷却大漠上苍狼的血,那是向往自由与渴望杀戮的血,他们不是生活在凉州已半畜牧半农牧的羌人,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放下马鞭拿起锄头是一种屈辱。

    看来在短时间内,很难让他们完全认同季汉,毕竟他们曾经拥有一个与汉王朝同样强大的王朝,拥有冒顿这样逼得汉高祖都胆战心惊的英雄的王朝。辉煌的历史会产生强大地凝聚力,让后人难以忘怀和充满依恋。就算他们低下了头,却难以改变他们心中的血,与这样的人打交到,就应该以他们相贩方式。所以会面我没选在朝堂,而是选在了演武场。

    风吹草动,刘豹骑着马飞快的奔驰,将一支又一支的箭射在靶心之上,随后是他的随从们,每一个都矫健的如同雄鹰一般。尤其是一个长发飘飘,眉目清秀的年青人,弓如霹雳,箭似流星,穿梭往来,无一虚发。

    赵云站在我身边,道:〃这,或许就是匈奴地射雕者了。〃

    我点点头,道:〃在草原上,当真面对这样一队敌人,那实在是件很危险的事。只怕十倍兵力,都难以击溃他们。〃

    赵云道:〃匈奴人,就生长在马背上,儿时的玩具就是弓箭刀枪,唯一的工作是牧马,唯一的游戏是打猎,他们每个男人都可以骑马做战,是个全民皆兵的民族。眼下的这几个人的弓马之术,就算我军中,也没几个人做得到。当然他们不可能人人如此,千军之阵,有一二人便不容易了。〃

    我点了点头,转向赵云笑笑:〃但我知道,四叔是一定可以做到地。〃

    赵子龙一声长笑,纵身上了自己的白龙,当年他的马是公孙赞的白马义从中千里挑一选出来地,而这匹是那匹的后代,也算名驹。白龙四蹄有如不着地般,转眼就到了场中,赵子龙马到箭到,左右驰射,背射,俯射,仰射,那箭便似被靶心吸过去似的,箭箭中的。突然间赵子龙一声大喝,连珠箭发,流星七箭,却散了开来,俱都偏离红心。赵子龙驻马拂须而笑,定眼看时,那靶上七箭,竟散作北斗之状。一时间诸人俱各吃惊。刘豹下马走到靶前,不敢相信的看看靶,又看看赵云,低声说了句什么,然后向赵云深施一礼。

    赵云跳下马来,拉了刘豹的手来见我。我拉起刘豹的手,叫道:〃左帅,你对四叔说什么?〃

    刘豹叹道:〃我在说,将军一定是天神下凡。〃

    我哈哈大笑了:〃我也一直觉得四叔不是凡间人物。不过,你所部之勇,也非寻常。那个长发的年轻人,不知是谁啊?〃

    刘豹笑道:〃太子千岁,这是本人的一个伴当。〃

    伴当在大汉指作伴的仆人或朋友,而在匈奴则是特指与自幼随在诸世子王子们身边,一同生长起来地伙伴,他们一般是大将或功臣的后代,长成后也是独领一军的将领,被视为一生的亲信,就如同我的伴读一样。

    〃那你这位伴当叫什么名字呢?〃我再问刘豹。

    〃小人呼衍昴。〃长发的青年抢步上前施礼。

    〃不错,他叫呼衍昴。〃刘豹笑道。

    我看看刘豹,再看那年青人,觉得他们的表现有些诡异,也不说破,点头笑道:〃你的汉话说得很好,箭法也很好。左帅,我想用十口宝刀来换呼衍昴,你看如何呢?〃

    刘豹一愣,面有迟疑之色,道:〃太子千岁,此人虽为我之伴当,却是我叔王的人,小人不敢做主。〃

    我笑道:〃你欺我不懂贵部的规矩不成?偏拿这等无聊的话来骗我。也罢了,看你如此厚爱此人,我便也不夺爱,将他留给你。十口宝刀,还是可以送给你们的,谁让咱们同姓了一个刘字。〃

    〃谢太子殿下!〃

    〃嗯,〃我沉吟了一下然后自腰间摘下宝剑,〃左帅,我这口宝剑,乃是父皇令天下第一剑师蒲元所造,销铁如泥,今日见到公之风采,着实开心,此剑赠与汝。收下吧。〃

    刘豹叩谢,双手接过我的宝剑:〃但不知此剑何名?〃

    我笑道:〃宝剑何须名,此剑无名!〃

    刘豹轻轻抚摸道:〃好一口无名之剑。〃他退后几步,抽剑而出,寒锋在阳光下闪动着。李氏兄弟把一件鱼鳞甲送到刘豹眼前:〃请试剑。〃

    刘豹挥剑划过,衣甲平分。刘豹叹道:〃果然是好剑!〃收剑再谢。

    我道:〃左帅既得此剑,也当给我点东西,左帅走后,我也想睹物思人,重念今时之风采啊。〃

    刘豹脸一红,道:〃小人身边一无长物,如何能比得太子之宝剑。〃他想了想,一咬牙,把自己的头盔摘了下来,双手送到我的手中:〃千岁,此盔是我祖传之物,我父於扶罗传之于我,见盔如见人,今日献给千岁。〃

    我点点头,也是双手接过:〃我会如同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珍爱此盔的。其实自祖上算起,匈奴与大汉的血早就流到了一起,我的多少代祖姑姑都是匈奴的阏氏,而且献帝天子也赐单于刘姓,视为天家子弟。我与父皇也会视你们为一家,愿汝等一心向善,为我大汉世世牧守一方。甚至有朝一日,可以帮你们击破鲜卑,重返旧庭。〃

    不知道匈奴历史的人,不会明白重返单于旧庭对匈奴有多大的吸引力。我这话才结束,眼前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匈奴汉子便跪了满地,连连叩首。

    单于旧庭,那是一定是片永远野性难驯的土地,那里生存着永远野性难驯的男儿。这些人的血管里流着狼的血,但是,我们需要畏惧么?狮头、鹿角、鳄嘴、龟颈、蛇身、鱼鳞、蜃腹、鱼脊、虎掌、鹰爪、鱼尾于一身的龙图腾,本就是无数年里,无数种族融合汇聚而成的,就算不用武力,我一样可以将那里的人和那里的土地全部同化了的。

    我忽然非常想在单于旧庭看到一支属于我的,拥有着狼的血和狼的灵魂的队伍。

    第一部风云渐掩英雄色第七十三章李陵后裔

    更新时间:2006…11…2014:43:00本章字数:3455

    回到四叔为我准备的下处,才一进门,李氏兄弟单独来见我,他们跪下身来,泪痕满面。

    〃殿下!小人请旨,诛杀呼衍昴!〃

    〃什么?〃我愣了,〃你二人这是何意?呼衍昴乃是我军贵宾,你怎能随意说出一个杀字?〃

    〃什么呼衍昴,〃李晟道:〃他是李家先代叛将李陵之后。虽然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同为李氏族人,他胸前挂得佩,怎隐得住我们的眼睛!〃

    〃李陵之后?〃我站起身来。

    李陵是武帝时的大将,公元前九九年,汉军分两路负匈奴汗国进攻,一路是大将李广利,出兵酒泉,深入西域,到达天山,被匈奴击败。另一路大将李陵的遭遇则更为恶劣。当时,李陵率领五千名步兵,从居延海(内蒙古额济纳旗),向北深入沙漠,行军三十日后,在浚稽山(蒙古戈壁阿尔泰山),跟匈奴侯单于的三万人相遇,李陵迎战,杀死了上千人。单于召集援军,共八万骑兵,李陵只有撤退。但最强悍的步兵也摆不脱骑兵的追击,匈奴兵团分为两翼左右展开,把李陵兵团夹在当中。李陵逃走,几天后,到达一个无名山谷,他规定士兵受伤三次以上的才准坐车,受伤两次以上的改为驾车,受伤一次的继续战斗。又杀了三千人,再走四五日,到达一片苇草茂盛的畜牧地带,匈奴兵团顺风纵火。但李陵却先行纵火自救,再向南行,到达山地区域,且侯单于下令他的儿子攻击。李陵兵团在树林中设下埋伏,匈奴又损失三千人。且侯单于以元首之尊,亲自指挥十六倍于敌人的精兵,追击十余日,仍不能取胜,简直愤怒得发狂,攻击更加猛烈。李陵在沙漠中再南行四五日,再次杀死匈奴两千人。这时且侯单于已经发现李陵是一支孤军,呼喊投降,紧追不舍。两翼越过李陵,在李陵前方合围,遮断退路,箭如雨下,呼喊投降。李陵继续战斗,一日之内,射出了五十万只箭。箭用尽,就抛弃车辆辎重,全体徒步前进。还剩余三千人,进入囗汗山(蒙古谱颜博格多山)。匈奴兵团堵住谷口,到了晚上,李陵徘徊叹息说:〃再给我们每人十枝箭,就能支援到边界。〃然而,他已经没有一只箭。半夜的时候,李陵下令击鼓突围,鼓破不能发声。李陵命向四面八方冲出,一以分散敌军注意,一以希望有人能逃回大汉报信。他与另一位将军韩延年上马,率亲信军人十余人,越岭南逃。匈奴兵团潮水般追击,李陵身上只有短兵器,不能阻挡敌人,最后韩延年中箭而死,李陵被俘。这一战,如果不是史学家记载失误,那就应该是整个冷兵器时代步兵对骑士最牛最经典最不可思议的一场战斗了。

    可惜,就是这样一位了不起的将军,却被武帝刘彻以投降地理由逮捕处死了他的全部亲属,留下了千古的骂名。当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一怒之下,降了匈奴。相比之下,遇到父亲的关羽可比李陵幸运多了。若是关羽遇到武帝,漫说以后被评为武圣,只怕连关西解良的乡亲都被他连累了。而历史上同样投降了曹魏的黄权,父亲却善待他的家人,父亲说:〃是我负黄权,权不负我。〃而曹魏制造了黄权家人被害的消息送到黄权处,黄权也一眼看出这是谣传。君臣相得同心如此,实算是千古佳话,仅此一点,父亲的气量远胜武帝。

    我问道:〃若果如是,他与你兄弟同宗啊,为何要杀?〃

    〃李陵是我李家的叛徒,是我李氏地耻辱,我李家的家训就是要与李陵的后人势不两立,只有以他们的血,才能洗去我们家族上的污点!〃

    我站起身,看看跪在地上的李氏兄弟,他们那带带着少年的童真的眼睛是那么纯。我叹口气,摇摇头,眼前现了呼衍昴的影子,怪不得他叫呼衍昴,还〃不错〃什么啊,我当时虽觉怪异,却没想到这上面。

    我对李氏兄弟道:〃你们起来吧。李陵不是你李家地耻辱,我是大汉的耻辱。不是李陵对不起大汉,而是大汉对不起李陵。或许你们一时不能理解这句话,但我希望你们以后能明白。〃

    我在帐中转了个圈,想,若是早知道呼衍昴是李氏之后,我就在白天安排一场比武,让李氏兄弟对呼衍昴,看他是个什么表现,能否心念故国。不过此时再说已是晚了,明日刘豹离开,我总不能现拦。当下我提起笔来,在细绢上写下了适才的四句话,吹干了,卷起来,对李氏兄弟道:〃你们两个,现在去一趟驿馆,我给刘豹诸人每人一件蜀锦披风,你们要分别亲手交到他们属下的手中。这细绢,必须与披风一齐交到呼衍昴之手。〃

    李氏兄弟应诺。

    李氏兄弟走后,我轻抚着那顶头盔。它的制作并不精美,式样古拙,顶上甚至还嵌了几片人头骨,别有种蛮荒的苍凉与大气。我知道高祖刘邦曾赠给匈奴单于一身精美的衣甲,头盔,护胸等地方都是由黄金白银打造地。但他们,却以此盔为传家之宝,这实在是一个难以征服的民族啊。

    而更加难缠的,是他们曾经拥有着比大汉还要宽广的胸怀。那么,我呢?

    结交南匈奴,其实我更看重地是他们的声望,他们现在合族不过数万人,即使在并州,也很难有什么大的动作。而我军在短期内,将以防守和稳固为主,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征战,南匈奴对于我们来说,只是悄悄埋下的一颗棋子而矣。日后它的开花,还是在草原上,对抗新兴的鲜卑人。

    匈奴人走了,呼衍昴并没有什么表示,反倒是李氏兄弟有些失落,一个世世代代的〃仇敌〃,被我轻轻几句话得又变回了亲人。若那人叫做李昴的话,从名字上看,正是他们的族兄,这种变化,让李氏兄弟有些难以承受。

    准备离开渭南地时候,赵云又打了个胜仗。魏军出一支千人队悄出潼关,结果被埋伏了个正着,一顿乱箭射得死伤了大半。此战我军并没有出动大队人马,而防守的正是先生手下的虎步营。虎步营是季汉唯一可与白耳精兵相提并论的一支队伍。此战中他们只有不足一百人,但使用的却是诸葛神弩,故自己一人没伤,却使敌军大败。诸葛弩制作本为不易,先生又根据不同用途设计了大小两个型号。我用于防身的就是小型的,适于近战,却不能及远,而大型的却没有这个缺限,只是箭身制作颇为不易,就算是一根箭杆上的毛刺打魔不均,都会影响整个弩机的使用,所以很难大规模的装备和使用。但小试牛刀,效果还是极为明显的。

    潼关在东汉以前还没设关城,到东汉时,曹操为预防关西兵乱,才于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始设潼关,并同时废充函谷关。据《通*》载:〃自渑池西入关有两路,南路由回阪,自汉以前皆由之。曹公恶路险,更开北路为大路。〃建安时改山路于河滨。当路设关,始有潼关。潼关以水得名。《水经注》载:〃河在关内南流潼激关山,因谓之潼关。〃潼浪汹汹,故取潼关关名,又称冲关。这里南有秦岭屏障,北有黄河天堑,东有年头原踞高临下,中有禁沟、原望沟、满洛川等横断东西的天然防线,势成〃关门扼九州,飞鸟不能逾〃。

    正是由于潼关之险,我军一直没有硬攻,而是在潼关之西设了很多探哨,曹军不出,两边相安无事,曹军一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在这种地形上,骑兵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以善走山路,精于箭术著称的季汉军队就占了不少便宜。当然,潼关里的郭淮也不是好惹的,他就亲自出马,于夜间连拔过我军十余处探哨。后来我军每哨皆设明哨一处,暗哨一处,同时以流星火炮兵传递消息,使曹军无法进攻。总而言之,在魏汉两军没有出动大部队的情况下,赵云、庞德与张既、郭淮在对峙中互有胜负,谁也奈何不了谁。

    渡河北上,我们前往临晋。左冯翊领十三县,分别是高陵、池阳、万年、重泉、临晋、颌阳、夏阳、频阳、粟邑、衙县、殳栩、云阳。高陵是左冯翊的治所,但临晋却是前线,地理位置重要的多。隔着蒲津渡与并州、司州相望。蜀中大将吴班、冯习和降将五平就在这里。虽说这三个人论份量似乎比不上赵云与庞德的组合,但却胜在稳重可*。冯习长于水战,王平长于陆战,守护黄河几处渡口,保护长安的安全,应该还是没问题的。算起来,吴班是吴懿的族兄,也应该是我的舅舅,他为主将,不能说没有这方面的原因,不过他的性情比较温和,如同他那个皇后妹妹一样,而且能够发挥手下的长处,不争功不妒忌贤,使冯习和王平的能力可以充分发挥出来。外戚作到这样,也算是一个难得的了。

    距离临晋还有百余里的时候,下起大雨来。北国的早春,一般极少有雨的,但这次的雨却不但大,而且疾。我们一行人无处可避,淋了足有半个时辰,虽然护卫们用自己的斗蓬架在我的头上给我挡雨,但我全身依然湿透,北风一吹,觉得眼前发黑,手脚冰凉,气急声粗,头晕脑涨,才一起身,便摔倒在地。

    众侍卫慌了,黑塞用手在我额上一探:〃呀!少主发烧了!〃

    我却已是说不出话来。

    第一部风云渐掩英雄色第七十四章黄河九曲

    更新时间:2006…11…2016:02:00本章字数:3695

    护卫们不通医通,慌了手脚,一面急急派人去临晋报信,一面将我重重裹起,向最近的一个村落奔去,一进村,直接敲响每家院门。这家的宅院比较大,从前应该是个殷实人家,不过现在看来人口也并不多。老妇人花白头发,五十多岁,见到我们吓一大跳,把门插好不肯放我们进来。

    我此时略好一些,吃力的摇头道:“算了,我们再换一家吧。”

    黑塞不说话,一膀子把半边门撞了下来,不顾我的怒骂,抱我便进了屋中,盖上被子,安置下来,让侍卫们烧水,安排人去抓药,接着自己走到门外,向吓得发抖的老妇人叩头便拜:“老妈妈,对不住,但我家主人生病,不能不进来。”他把一锭银子交给老妇人手中:“这点钱给您补贴家用,算是我们打扰之费。”

    他本是南蛮,说话不清,而且硬硬的,好话也似在打架一样。老妇人也不知听懂没有,只是怕得发抖。

    黑塞自己转身来到天井当字,一把将身上的布衣撕下,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对李氏兄弟喝道:“黑塞私入民宅,犯下大过,行刑!”

    李氏兄弟看看我,我摇摇头:“他算是一心为主,行鞭刑吧,二十下。”按季汉律,其实他的刑最严可以杀头,最轻也该四十军棒的。

    李暠挥动鞭子,一鞭下去,黑塞背上血花飞溅。

    老妇人吓得惊叫一声,藏到屋里,和另一个女人挤到一起。二十鞭打完,黑塞虽然硬朗,也痛的满头大汗。

    此时其他护卫们忙着抱柴生火,烧水做饭。已完全是喧宾夺主。

    普法在老妇人的厢房外进行解说。也不知这和尚说了些什么,反正让那老妇人安下心来,并且带着一个女子主动来照料我了。我想说句什么,可是眼皮越来越重,终于沉沉睡去。再醒来时,外面天色已晦暗了。

    屋中升起了火,水在大锅里咕嘟嘟的翻着花。由于阴雨,烟囱的烟雾不向上升,反朝下降,在院子里越积越多,飘不动了似的悄悄扯起厚实而柔软的帷幕。

    火炕暖和起来,热气隔着被窝向上冒。背心被焐得暖暖的,四肢百骇无不熨贴舒适。我看看身边正给我熬姜汤的老妇人,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住,老妈妈,吓到你了。”

    老妇人说道:“哪里。你是长安城里的贵人,请都请不到的。是我多心,也没听清这位军爷的话,把你们当成河匪了。”

    “河匪?这一带河匪很厉害么?”我不由皱下眉头。

    “是呀,可厉害了,前几天,才把邻庄看样子员外家抢了。今天我儿子出门时说,让我把门户管紧,这些天河匪闹得厉害,让我多加小心呢。”

    吴班这三个人是怎么闹的。这里河匪他们知道不知道?我不由有些不悦。

    “不知您家中都有些什么呢?”

    “唉,你大约也能看出来。原来这家人口不少,可是董卓造乱,一家人百十口死走逃亡,没剩多少,前向年羌胡叛乱。又杀了不少,现在就剩我们娘儿三个了。我家姓郭,儿子名献,自云阳。”

    郭氏,在雍州也算得是大户了,怪不得他儿子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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