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生命与生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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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生命与生活(3)

    面对天灾,刘启多次发布诏书缓解民众的压力,并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他刚刚即位后,就鉴于近年来的农业歉收,下诏准许土地贫瘠地区的民众迁徙到土地肥沃地区。汉景帝中元三年(公元前147年),帝国出现大面积旱灾,为了保障粮食供应,中央下令禁止卖酒。汉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诏令内史和各郡不准用粮食喂马,违者将其马匹收归官府。规定罪犯和奴仆穿粗糙的布制衣服。下令禁止用马舂米。因为粮食歉收,刘启令全国节约用粮直到收获时节。减少驻京列侯,让他们回到封国去。旱灾、蝗灾、震灾接连不断,这让刘启感到恐慌,冥冥中似乎有老天的警告,于是在这年的夏季,刘启下诏说:

    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彩带,害女功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功害则寒之原也。饥寒交迫之下,人们就会违法犯罪。我亲自耕地播种,皇后亲自种桑养蚕,以其收获作为供奉宗庙的粮食和祭服,这样做也是为天下人做个表率。

    我不接受进贡,减少皇家的饮食供应,轻徭薄赋,就是想让天下民众都从事农业和纺织,这样平常都有储备,以防备灾年。有了必要的储备,就不会发生强抢弱,多欺寡。有了必要的储备,老年人可以安享天年,年幼的孤儿可以健康成长。

    可事实的情况并非如此,只要有一年收成不好,民众的粮食就匮乏,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呢?也许是因为奸诈的人做了官吏,行贿受贿,渔夺百姓,侵夺万民。县丞是基层最重要的官员,却执法犯法,与盗贼同流合污,真是岂有此理!

    我要求高级官吏严格遵守职责。对履行职责不力、政绩不佳的官员,丞相要汇报,以便定他们的罪。把诏书向全国公布,使天下官民都知道我的本意。

    这是刘启发布的一道很重要的诏书,之所以说它重要,一方面可以看出诏书完全是模仿父亲那份“检讨书”,另一方面可以从中看到很多刘启学习父亲的内容。

    例如刘恒曾在执政的第二年开籍田礼,亲自耕地为天下表率,这份诏书透露刘启也如此。

    又比如,有人向刘恒进献日行千里的宝马,他虽然很喜欢,但还是很客气地谢绝了,并且给进献者旅途费用。紧接着刘恒向全国下诏,告知国民他不接受贡献之物。在诏书里我们可以发现刘启也继承了父亲这一原则。

    再比如,刘恒想建个露台,预算需要一百斤黄金,一计算相当于十户中产家庭的资产,于是便停止了该项计划。他一生都在提倡节俭,自己常穿粗制质料的衣服,就连喜爱的慎夫人也是“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史记·孝文本纪》)。慎夫人作为贵妃,按帝国当时的风尚衣服一定要拖地的。普通民众穿的都是麻布料子,有的连色也不上,拖地就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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