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跟屁虫
阳台上的风是越来越大了,隐约感觉到有雨水打在了脸上,郁笙从卡座里站了起来。
冲着沈三少施施然后一笑:“我还能说出很多,你别忘了我是干什么吃饭的,今天就到这里,我晚上回去还有稿子要赶,如此风雨飘零之夜,我就不多作陪了。”
拉开椅子,抓起了桌上巨大的墨镜,现在天已经这么黑了,应该不会有人会发现自己了,顺手就丢到了包包里。
走出好一节路的时候,发现身后好像有人再跟踪自己,转身一看,可不就是沈聿。
“你看着我做什么,你回家我着要回家。这路可是国家修的,每年我们凌晟可都是贡献了不少出去,你总不能路也不让我走吧。”
沈三少爷双手插着腰,一副你要拿我怎么办的表情,欣长的身子搭配黑色的西服,一条酒红色的格纹领带压在了西装里头,这么严谨的一番打扮,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一张无赖的脸?
等下回去洗好澡之后,又要开始奋斗,三个番外已经搞定了两个,马上新剧就要杀青了,番外必须澡赶在新剧杀青之前,这样才好给新剧造势。
夜晚的城市才属于笔者,耳朵里插着耳机,随机播放着带有着文人酸楚的音乐,一路上淡漠的看着来往的人群,不经意的瞥到的一切,很可能就成为一个很好的灵感。
所以她非常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写书的人喜欢把自己关在小黑屋子里,明明出去走走才能找到很多的灵感。
艺术源自生活,就像她笔下的每个角色,在生活中都能够找到他们的原型,这样塑造的出来的角色才能够更加的生动,才能够更加的饱满。
一路上听着歌,不知不觉还会跟在后面哼唱起来,只要她一回头就能发现沈聿其实一直再她身后跟着,看到她附近有些不友善的人路过时,眉头还会不自觉的皱起来。
沈聿有些搞不明白她难不成她是知道自己在这边所以才故意绕了远路?这里离她住的地方,简直就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啊。
一阵不好闻的味道往他鼻子里窜着,沈聿没好气的抽出了胸口口袋里的几百万一批丝帛做成的帕子遮在了鼻子前面。
抬头一看,原来是孔雀美食街,门口一只标志性的孔雀石雕,巨大的牌坊上总小篆写着孔雀美食街五个大字,烫金经过几十年风雨的洗礼,脱出了富丽堂皇,只留下了一代人的眷恋。
十点以后他只在酒吧里出现过,没想但在城市的角落里,居然还有个这么热闹的地方。
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多数都里稚嫩的面孔,现在是在西南区,这周围刚好是高校集聚的地方。
“刚才就说了让你少喝点嘛!这地方的米酒虽然很有特色,但你也不能这么贪杯啊。”
陈星颤颤巍巍扶着的这个胖子,就是前一阵子她拍酸奶广告的时候才勾搭上的小开。
真搞不明白,这些富二代脑子里面在想些什么,好好的高档咖啡厅不去,非要来这种穷人才会光顾的地方,想喝米酒可以把人家师傅给请回去嘛!干嘛非要把自己也拖到这里来,还真是的。
这里是闹市来往的人群不少,她穿着最新款的千纤鸟高级定制的套装礼服,百八十万蓝宝石套装,搭配着同色系的深海蓝之谜裸踝水晶高跟鞋。
来往的都是些大学生,加上陈星本来走的就是成熟风,才20几岁的人,硬生生画出了30多岁的感觉来。
“听说最近美食街这里请了一些泰国的人妖来助兴哎!”
另外一名胡子拉碴,长相略微有些猥琐的同学兴奋的舔着买一送一的甜筒。
“哇,是真的吗?听我妈同事说,去泰国旅游时候那些人妖直要几块钱就可以随便摸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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